第14章_人在江湖_第二书包网

第97章人在江湖

价格重新评估,最后工作人员给出了十三件上古遗宝一共185o万的价格,这让洪武脸色很难看,要不是他故作要走,差点就丢掉了两百多万,这工作人员实在太黑了,不知道坑过多少人。

洪武浑身浴血,有他自己的,更多的则是魔狼的,他战到忘我,生生击杀了三头强大的魔狼,此刻,他须皆张,主动攻杀向幻影魔狼,既然逃不掉,那就干脆拼命厮杀一番吧。

刘虎也没有来找他,估计也和他一样的状态。

人在江湖在龙烈血到封口镇的时候,太阳刚刚落下了山脚,远处西边山上的云层,就像着了火的波浪一样,一层层的从天上往外扑过来,印得大地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绯红的山,绯红的树,绯红的草,绯红的花,绯红的波光,绯红的路,绯红的瓦……这样艳丽得近乎妖异的晚霞,连龙烈血都看得呆了呆。

  只见王乐捧着茶杯,坐靠到了沙发,仰着头看向吊在天花板上的灯饰,笑着说道:“这多没意思,既然想将我王乐埋骨港岛,那他们也就别想活着回内地。”

一道道青色的刀芒落下,斩向洪武!

  找到厂里面的焚化炉之后,隐身的王乐将放置在法眼空间内,九个大黑色塑料袋扔进了炉子里。

人在江湖  毕竟他这次深入吸血鬼控制的地域,最重要目的就是为了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巩固自己在战功排行榜上首名位置。

人在江湖  “你这个杀才,抖什么威风,别吓着家里人,本姑娘可没心思陪你在这儿玩杀人,不知道我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吗?”

  话音刚落,知道其中因果的穆熙妍,神情凝重的向王乐说道:“是不是要直接警告他一下?”

一瞬间,洪武汗毛都竖了起来,“逃,必须立刻逃,再晚就来不及了。”

  顿了顿,王乐继续对俩人说道:“何况这颗神秘种子就连很多天阶老怪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凭你我的本事,要是真给研究出个道道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妈的,这金鳞水蟒的鳞甲太坚硬了。”洪武没好气的骂了一句,转身就跑,他全力一枪都没能在金鳞水蟒身上留下半点伤痕,在不使用寸劲杀的情况下双方的实力相差太大,不赶紧跑难道留在这里等死?

  这也让王乐觉得,每年的失踪人口,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这么消失的,毕竟这世上,会杀人的家伙不止他王乐一个,同样也大多不是笨蛋。

“对啊,还有一场赌斗。”洪武眼睛亮,终于不用打合金墙壁了,揍人可比揍合金墙壁舒服多了。

龙烈血不是天才,至少在学校里他不是天才。龙烈血此时正在被一堆试卷、习题折磨着,这些都是各科老师对龙烈血的照顾,龙烈血本着“有福同享”的原则,小胖和瘦猴他们也没能幸免。

  王乐开启了破妄法眼的龙隐异能,才潜入垃圾处理厂。

“你们看看就知道了!”顾天扬这话虽然是对着许佳说的,可他的眼睛却看着赵静瑜。

“大哥,你放心。”

“再吃小爷一拳。”洪武大笑,轮起拳头就扑到了紫红魔兽的背上。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

人在江湖  前后也只是个大便的功夫,当然了,司机小弟也不会认为王哥吃多了,特意跑到垃圾处理厂来大便。

一点,方瑜准时出现,一个中午不见,她竟然又换了一身衣服,这次是一套剪裁合身的劲装,布料柔和,款式贴身,将她近乎完美的身材恰到好处的勾勒了出来,她一出现顿时迷倒了不少人。

12点以后。。。。人在江湖

  只有穆熙妍仿佛没感觉到王乐身上散发出的浓浓杀意,坐到王乐的旁边,握住对方的大手。

人在江湖他们觉得继续呆在这里完全是在受罪,还不如回去抓紧时间修炼,争取不要被更多的新生过去,否则就真要撞墙了。

在今晚出去的名单中,男生有龙烈血、小胖、葛民、顾天扬四个,女生有小胖的女朋友,赵静瑜和许佳。赵静瑜和许佳是在回来之前就和葛民他们约好了的,在他们的名单中,自然少不了龙烈血。而小胖也是在回来之前就和他女朋友说好了的,今天回来的时候带她去见见自己的老大,大家一起吃顿饭。龙烈血自觉分身无术,再加上葛民和顾天扬在军训的时候也都和小胖见过面了,大家也算是熟人了,这样一合计,龙烈血提议干脆两伙人就凑到了一起算了,大家都说好。

一转眼洪武进入云雾山已经七天了。

  待到俩人从别墅出来后,徐耀扬就忍不住向穆熙永问道。

龙烈血笑了笑,“我无所谓!”

洪武自然也不例外,尽管他如今可谓五行齐聚,但在身体没有蜕变成先天混沌体之前金属性依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因此金属性武技里面的拳脚指掌类武技就最适合他修炼。

那人进了屋,很随便的找了个椅子就坐了下去,手上的包很自然的就放在了一张桌子上,即使以龙悍那种很少有表情的脸上,见到了他也不由得有了一丝笑容,这个人,是龙悍在这里唯一的朋友!

与此同时,点点金色的光芒覆盖在洪武的血肉骨骼之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金粉——《金刚身》也在挥作用。

“可惜,没有机会弄明白你究竟有什么来历了。”洪武伸出手,按在胸前揣着的紫色金属片上,有些惋惜,刚才那一刀,若不是有紫色金属片给他挡住的话他已经死了。

人工湖水质清澈,湖中开着朵朵睡莲,姹紫嫣红,和碧绿的莲叶搭配在一起,十分的美丽。

丁老大沉着脸下了车,走进了“红云歌舞厅”,不知道为什么,舞厅里暗红风格的装饰今天看在丁老大的眼里,显得格外的压抑和沉重,舞厅里人不多,大多数的小弟都跑出去找人了,舞厅里面只有少数几个帮里的干部和几个在这里看场的小弟。在‘红云歌舞厅’二楼的办公室里,阿龙、和山猪已经在这里等着了,两个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阿龙瘦,山猪胖。

龙烈血轻轻地笑了笑,没有说出为什么。

人在江湖“哎,要是没有我在她应该可以轻易逃走的吧?”洪武低着头,一股很不是滋味的感觉漫上心头,“更何况,徐正凡本来就是冲着我来的,是我害了她。”

  黄胖子嘿嘿一笑跟着说道:“不管神秘种子如何,单凭那套完整的古法炼体之术,老弟这次获得历练任务第一名就没有吃亏!”人在江湖

  司机小弟也没问原因,点头称是后,就在前面的岔路口打了个方向盘,又往郊区的垃圾处理厂而去人在江湖

一头魔兽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再说了,从身上这条真龙纹身变异的那一刻起到现在,王乐还没为此受到过什么伤害。

当你修炼度的时候是一个人没命的在操场上飞奔效果好,还是有一只狗在你后面追效果好?

“如今它都会‘养猪’了,等‘金刚身’养到差不多的时候就宰杀,将来他该不会连我也‘宰杀’吧?”洪武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大跳,连忙丢开,“不可能,我是它的载体,也算是主人,就算‘混沌炼体术’再如何有灵性也不可能离开我而存在,我不可能会是‘猪’。”

  “你这个杀才,抖什么威风,别吓着家里人,本姑娘可没心思陪你在这儿玩杀人,不知道我是光荣的人民警察吗?”

不论怎么样,那时的龙烈血,只是一个15岁的少年。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

“烈血,你打开看看!”

龙烈血自己也撕了一块鸡肉,就用手抓住放到了嘴里,“呵……呵……好久没有尝到自己做的烤鸡了……嗯……味道还不错,就是辣椒不够,放得少了一点!”

龙烈血他们今天要去的地方是白沙浦,这白沙浦离县城也不是太远,也就二十里不到的样子,汽车在那弯弯扭扭的乡村公路上扭上了半个多小时也就到了,靠近白沙浦那里只住了几户人家,连个村都算不上,以前是靠打鱼为生的,现在,打鱼反而成了他们的副业,白沙浦既是这里的地名,也是这里一个湖泊的名字,湖泊约有万亩左右,湖里面的水清澈见底,在这地方,四面环山,也没有多大的风浪,平时这湖泊总如镜面一般的平静,一眼望去,那是一望无际的碧绿,那些高高低低的充满人们的眼球的是荷叶,在以前,这个景象没有多少人稀罕,可现在不同了,这白沙浦里的这一片荷花,那可是在方圆数百里内唯一的一家,白沙浦也许不是附近几个县最大的湖,但这里的荷花却绝对是最多的,好多人或开车或走路,专门从各个地方跑来这里看荷花。于是乎,就如同我们上面提到的,当这里原来的渔民现用他们的小船载着几个人到满是荷花的白沙浦里转两圈要比他们累死累活一天到晚打鱼划得来的时候,打鱼就成了他们的副业。

意味深长的仔细看了看龙烈血,老人笑了……

人在江湖“那就多谢表哥你了。”

洪武一拳打出,一道寸劲透过庞大魔兽的皮肉,先是将它的血管震裂,而后就贯穿到心脏,一声轻响,心脏破裂,那足有磨盘大小的暗黑色心脏像是瓷器一般碎裂成一块块。

连续的变故,厮杀与奔逃,洪武自己也累了,他盘膝而坐,运转《混沌炼体术》恢复体力,不知不觉间自己也睡着了。人在江湖

有种令人心动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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