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_十日终焉_第二书包网

第17章十日终焉

神道丹尊 宛若新衣旧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怎么感觉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对小爷一点用处都没有?!”

对自己的不足洪武也很清楚,战后的总结也让他有了进一步的打算。

在场的人虽然都不算是真正的武者,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明白武者境九阶代表了什么。

十日终焉隋云笑了一下,微微的牵动了一下嘴角,像是一个有些无奈的苦笑,他喝了一口水,然后就把目光放在杯子里面的水中了,脸上的表情有些奇妙,似乎是在回想着过去的事情。

  而这对于使用破妄法眼的王乐来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嘻……嘻……”许佳笑得像一只小狐狸,“吃巧克力很容易长胖哦,只有我一个人吃的话我会感觉不踏实,你和我一起吃的话我比较安心一点,就算长胖的话也有你这个大美女陪着。”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

十日终焉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

十日终焉特别是那头头狼,更是高大,比其他魔狼都要高出一大截,像是一栋小房子一样,给人以很大的压迫力,它眸子阴冷,盯着洪武,并不急于进攻,狼性狡诈,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它们不会冒险。

一缕缕五色的元力汇聚而来,融入洪武的身体中。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一番测试下来,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忧,洪武等数百人中惨遭淘汰的就有一百多人,其他的则顺利通过了第一关的考核,他们的修为至少都达到了三阶武者境界,其中一些甚至有武者四阶的修为,不输给刘虎。

敲门的声音响了。

  二炼其皮肉筋骨……

他的对手是一个少年,十**岁的样子,身材壮硕,为二年级生,一身修为虽然不过武者四阶境界,可在武馆中却有名,曾经创下过十二场赌斗连胜的记录,战力十分强大。

  “这世上说到头,怕的还是狠人,如果懦弱一点儿,就会被吞了,为了证明自己的狠,每个人都自己的手段,例如运用手里的财富,或是权力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实力和狠辣。”

  到时候天知道经过那些门中师长之手的这块玉简会不会被掉包。

  站在王乐身前的穆熙虎,穆熙永和徐耀扬,在此时额头已经起了冷汗,所幸的是,自己和眼前的这位杀星是站在一边儿的。

“古老的武学世家走出来的子弟果然不凡,能将内劲如此运用,远一般的四阶武者。”洪武心中很惊讶,没有想到内劲还可以如此使用,这不算是一种武技,但却是一种十分有用的技巧,一般的四阶武者根本不可能掌握,唯有如闫正雄这种出身武学世家的人才有机会学到。

“夜空很美!”龙烈血喃喃自语了一句,小胖他们静静的听着,“也很神秘,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在想,星空的那头,是否也有人和我在一起仰望!”小胖三人都在静静的品味着龙烈血刚刚说的那句话,谁都没有说话。

“44o分左右吧!也就差不多刚刚上线吧!这个分数已经出我的意料了,原来在统测的时候我的分数就从来就没有过4oo分。”这原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可小胖的语气却没有多少高兴的意思。

十日终焉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

“这就是施展秘术的代价?”洪武还记得徐正凡说过的话,如此强大的秘术,一旦施展,不死也要丢掉半条命,如今看了,似乎应验了。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十日终焉

“危险!”洪武头皮一炸,连忙抽身后退,以战刀格挡开獠牙。

十日终焉  黄胖子嘿嘿一笑跟着说道:“不管神秘种子如何,单凭那套完整的古法炼体之术,老弟这次获得历练任务第一名就没有吃亏!”

不过,当两个人得到魔兽耳朵数量一样的情况下呢?

洪武冷笑,寸劲迸,手中战刀陡然加,化为一抹流光。

洪武迅躲开,根本不和独角魔鬃硬碰,而是仗着自己体积小,灵活性高,不断地和独角魔鬃缠斗,总是贴着独角魔鬃的身体,不时的就狠狠的劈上一刀。有寸劲加持的战刀杀伤力非同小可,每一次都能够在独角魔鬃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随着鲜血的流失,独角魔鬃也越来越无力了。

“火纹豹身上最值钱的就是它这张火纹皮了,等会儿动手的时候可得留点儿心,皮子越完好价钱才越高。”洪武赤手空拳,审视火纹豹,“嗯,它的利爪和牙齿也不能丢掉,都是能卖钱的。”

  即便是其他试炼队成员有强援相助,王乐也有信心与其一较高下,看看到底是谁能笑到最后!

  不知不觉间,穿梭在山间密林的王乐杀到了天明。

何强自己也知道,面前这山呼般的回应中,真心的不会有多少。“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强在心里对自己说,“权利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东西,即使面前的这些人心里未必情愿,但那又怎么样,自己轻轻的说一句话,他们就要大声回应,即使自己走了过去,他们的头都要跟着自己的步伐一起移动,权力的妙处就在于,它可以使男人低下头颅,女人张开大腿,卑贱的人拥有了它可以变得高贵,愚蠢的人拥有了它可以变得英明!”

和宝物比起来,杀两个人实在不算什么。

在傀儡阵中洪武知道自己的极限,往往都会下意识的将傀儡的战力设定在他的极限之内,可在这云雾山中却不可能每个对手的战力都在他的极限之内,很多时候都是在玩命。

往常一样,偌大的体育场在晚上一个鬼影都没有,周围空荡荡的,没有电灯,只有星星,足球场上的草长得都差不多有小腿那么高了,而草丛里的蟋蟀在晚上正叫得欢。

像洪武这等天才,华夏武馆可不会允许他在外面随便被人欺负。

十日终焉此地阴森森,唯有一座三丈高的祭台堆砌在哪儿,成八角形,每一条边都有十几米长,十分的巨大,通体为暗红色,像是被鲜血染红的一样,上面雕刻着种种图案,有仙人穿梭宇宙,有神兽捣碎行星,有璀璨星河流淌,贯穿了无尽光年......

  “额!”黄胖子瞬间就无言以对,因为他打死也不敢去怀疑德高望重的吴南天。十日终焉

听胖子这么一说,黑衣人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手上拿着的这一小块东西,真看不出,这一小块东西其貌不扬,但却有着如此惊人的实力。十日终焉

“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一个穿着暴露的侍女娇笑着走到洪武面前,妩媚的道,“我们这里有最好的美酒,最火辣的姑娘,还有最锋利的兵器……”

  只见穆熙永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有些不确定的回道:“难道是苏家?”

一声稚嫩的童音在会场响起,大家听得格外清晰,从时间上看,刚好就像给乡长配音一养,这神来的一笔让乡长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会场呢,安静了两秒钟,接着就是一阵哄堂大笑,无论在场的男女老少,大家都笑得前扑后仰抱着肚子打着滚捶着腰流着眼泪抹着鼻涕东倒西歪,乡长在台上脸色先变红,再变青,再由青变绿,由绿变蓝,最后完全是黑紫色了,中间他用话筒喊了两声,但是现根本没人理他,刘祝贵同志也在旁边帮着嗓子,但那都是嘴上抹石灰――白说。底下的人呢,大家笑得弯了腰,所以顺便就收了凳子,或三三两两,或成群结队,每个人就抱着自己家的小板凳回家去了。至于乡长最后想说句什么,这个问题根本没人关心。

不管你的皮肉多么的坚硬,可心脏往往都是很脆弱的,洪武的拳劲轰击在金角兽的心脏上,顿时令金角兽身躯一震,一口鲜血狂喷而出,血液中甚至还夹杂着一些破碎的心脏碎片。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

可洪武却不一样,进入了华夏武馆,语文数学之类的学科就都是其次了,虽然也要学,但并不代表成绩,在华夏武馆中衡量一个人成绩的唯一标准就是实力。毕竟,华夏武馆是一座武馆,不是大学。

“孙先生。”

“其实,武尊境当老师还不算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叶鸣之看着洪武惊愕的样子,笑道,“对于天才学员而言,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核心学员的那种环境,潜龙与雏凤争鸣,他们这些自恃甚高的人,也不愁没有对手了。”

“大哥,你快走。”

“你们难道没有学过怎么站队吗?”那个军装男人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在他面前东倒西歪的站成一堆的人,皱着眉头,大声地呵斥,龙烈血被人挤在了中间只能苦笑,现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站得再好也没用,“女生站两排男生站两排,都给我站好了!”

龙烈血在一边看得莫名其妙,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

十日终焉“因为我要杀死曾志华!”

“事情办好了吗?”

“在我的印象里,父亲一直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在把我从孤儿院接到家里的那一天一直到现在,他从来没有打过我,即使我做错了事情,他也是尽可能的教育我,让我能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他对我,可以说比大多数的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他和母亲平时总是很节俭,但对我,他们从不吝啬……”十日终焉

  隐身的王乐站在炉子前喃喃自语完后,没有逗留就离开了垃圾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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